牲畜的售卖期因品种和类型而异。一般来说,牲畜在 12 至18 个月大时就可以出售。以下是不同牲畜类型的具体售卖期:
- 牛:12-18 个月
- 猪:6-8 个月
- 羊:8-12 个月
- 马:2-3 岁
- 家禽:4-6 个月
影响售卖期因素
关于24节气 介绍 800
立春自秦代以来,我国就一直以立春作为春季的开始。 还曾一度被认为是新的一年的开始。 立春是从天文上来划分的,而在自然界、在人们的心目中,春是温暖,鸟语花香;春是生长,耕耘播种。 在气候学中,春季是指气候(5天为一候)平均气温10℃至22℃的时段。 时至立春,人们明显地感觉到白昼长了,太阳暖了。 气温、日照、降雨,这时常处于一年中的转折点,趋于上升或增多。 小春作物长势加快,油菜抽苔和小麦拔节时耗水量增加,应该及时浇灌追肥,促进生长。 农谚提醒人们:“立春雨水到,早起晚睡觉”大春备耕也开始了。 虽然立了“春”,但是盆地大部分地区仍会有霜冻出现,少数年份还会有“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的景象。 [3] 雨水雨水节气的涵义是降雨开始,雨量渐增,在二十四节气的起源地黄河流域,雨水之前天气寒冷,但见雪花纷飞,难闻雨声淅沥。 雨水之后气温一般可升至0℃以上,雪渐少而雨渐多。 可是在气候温暖的四川盆地,即使隆冬时节,降雨也不罕见。 四川盆地这段时间候平均气温多在10℃以上,桃李含苞,樱桃花开,确以进入气候上的春天。 除了个别年份外,霜期至此也告终止。 嫁接果木,植树造林,正是时候。 盆地继冬干之后,常年多春旱,特别是盆地西部更是“春雨贵如油”。 农业上要注意保墒,及时浇灌,以满足小麦拔节孕穗、油菜抽苔开花需水关键期的水分供应。 川西高原山地仍处于干季,空气温度小,风速大,容易发生森林火灾。 另外,寒潮入侵时可引起强降温和暴风雪,对老、弱、幼畜危害极大。 惊蛰节气反映自然物候现象,含义是:春雷乍动,惊醒了蛰伏在土中冬眠的动物。 这时,气温回升较快,长江流域大部地区已渐有春雷。 四川盆地东部和凉山州南部,常年雨水、惊蛰亦可闻春雷初鸣;而盆地西北部除了个别年份以外,一般要到清明才有雷声,为四川省雷暴开始最晚的地区。 到了惊蛰,我国大部地区进入春耕大忙季节。 真是:季节不等人,一刻值千金。 四川省盆地惊蛰节气平均气温一般为12℃至14℃,较雨水节气升高3℃以上,是全年气温回升最快的节气。 日照时数也有比较明显的增加。 但是因为冷暖空气交替,天气不稳定,气温波动甚大。 盆地东南部长江河谷地区,多数年份惊蛰期间气温稳定在12℃以上,有利于水稻和玉米播种,其余地区则常有连续3天以上日平均气温在12℃以下的低温天气出现,不可盲目早播。 惊蛰虽然气温升高迅速,但是雨量增多却有限。 盆地中部和西北部惊蛰期间降雨总量仅10毫米左右,继常年冬干之后,春旱常常开始露头。 这时小麦孕穗、油菜开花都处于需水较多的时期,对水分要求敏感,春旱往往成为影响小春产量的重要因素。 植树造林也应该考虑这个气候特点,栽后要勤于浇灌,努力提高树苗成活率。 春分春分是反映四季变化的节气之一。 中国古代习惯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表节气示四季的开始。 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则处于各季的中间。 春分这天,太阳光直射赤道,地球各地的昼夜时间相等,所以古代春分秋分又称为“日夜分”,民间有“春分秋分,昼夜平分”的谚语。 春分后,中国大部分地区越冬作物进入春季生长阶段。 华中有“春分麦起身,一刻值千金”的农谚。 四川省各地气温则继续回升,但一般不如雨水至春分这段时期上升得快。 3月下旬平均气温盆地北部多为13℃至15℃,盆地南部多为15℃至16℃。 高原大部分地区已经雪融冰消,旬平均气温约5℃至10℃。 四川省西南部金沙江、安宁河等河谷地区气温最高,平均已达18℃至20℃左右。 盆地除了边缘山区以外,平均十有七、八年日平均气温稳定上升到12℃以上,有利于水稻、玉米等作物播种,植树造林也非常适宜。 但是,春分前后盆地常常有一次较强的冷空气入侵,气温显著下降,最低气温可低至5℃以下。 有时还有小股冷空气接踵而至,形成持续数天低温阴雨,对农业生产不利。 根据这个特点,应充分利用天气预报,抓住冷尾暖头适时播种。 清明节气清明是表征物候的节气,含有天气晴朗、草木繁茂的意思。 清明这天,民间有踏青、寒食、扫墓等习俗。 常言道:“清明断雪,谷雨断霜。 ”时至清明,盆地气候温暖,春意正浓。 但在清明前后,仍然时有冷空气入侵,甚至使日平均气温连续3天以上低于12℃,造成中稻烂秧和早稻死苗,所以水稻播种、栽插要避开冷尾暖头。 在川西高原,牲畜经严冬和草料不足的影响,抵抗力弱,需要严防开春后的强降温天气对老弱幼畜的危害。 “清明时节雨纷纷”,是唐代著名诗人杜牧对江南春雨的写照。 谷雨俗话说:“雨生百谷”。 降雨及时而且雨量充足,谷类作物能够茁壮生长。 谷雨节气就有这样的涵义。 谷雨时节节气的四川盆地,“杨花落尽子规啼”,柳絮飞落,杜鹃夜啼,牡丹吐蕊,樱桃红熟,自然景物告示人们:时至暮春了。 这时,盆地的气温升高较快,一般4月下旬平均气温,除了盆地北部和西部部分地区外,已达20℃至22℃,比中旬增高2℃以上。 盆地东部常会有一、二天出现30以上的高温,使人开始有炎热之感。 川西南低海拔河谷地带业以进入夏季。 盆地春季气温较高的气候特点,有利于在大春作物栽培措施上抓早。 适宜红苕栽插的温度为18℃至22℃,这时已能满足。 盆地老旱区的经验证明,红苕在谷雨后早栽,能够在伏旱前使藤叶封厢,增强抗旱能力,获得高产稳产。 立夏节气顾名思义,立夏是指夏季开始。 但是,各地冷暖不同,入夏时间实际上并不一致。 按气候学上以五天平均气温高于22℃为夏季的标准,立夏前后,四川盆地南部刚跨进夏季;盆地其余的地区气温为20℃左右,还处于“门外无人问落花,绿阴冉冉遍天涯”的暮春时节;而川西南低海拔河谷则早在4月中旬初即感夏热,立夏时气温已达24℃以上,可谓夏日炎炎了。 《易纬》有立夏“电见”之说。 但就四川而言,即使在初雷最晚的盆地西北部,常年雷暴也始于4月上、中旬,“电见”无须等到立夏。 立夏以后,正是盆地中稻大面积栽插的需水关键期,大雨来临的早迟和雨量的多少,与农业生产关系密切。 此时如不下较大的雨,那些无水灌溉的农田就无法犁耙栽秧。 据气候资料统计,多年平均大雨开始期,盆地东部在4月中、下旬,中部在5月中、下旬,西部在5月下旬。 5月雨量盆地东南部为100至200毫米,西北部为75至100毫米。 盆地西部、中部因大雨开始较晚,雨量偏少,往往有夏旱露头。 这段时间,正当盆地收获小春作物,播栽大春作物,特别要注意多变天气的影响。 晴天要及时抢收,雨天应抓紧栽插,连阴雨天气须提防小春收获物生芽、霉烂,还要搞好抗旱保苗,警惕20℃以下的低温对早稻的危害。 小满节气小满是指麦类等夏熟作物灌浆乳熟,籽粒开始饱满。 四川盆地的农谚赋予小满以新的寓意:“小满不满,干断思坎”;“小满不满,芒种不管”。 把“满”用来形容雨水的盈缺,指出小满时田里如果蓄不满水,就可能造成田坎干裂,甚至芒种时也无法栽插水稻。 因为“立夏小满正栽秧”,“秧奔小满谷奔秋”,小满正是适宜水稻栽插的季节。 盆地的夏旱严重与否,和水稻栽插面积的多少,有直接的关系;而栽插的迟早,又与水稻单产的高低密切相关。 芒种节气芒种是表征麦类等有芒作物的成熟,是一个反映农业物候现象的节气。 时至芒种,四川盆地麦收季节已经过去,中稻、红苕移栽接近尾声。 大部地区中稻进入返青阶段,秧苗嫩绿,一派生机。 “东风染尽三千顷,折鹭飞来无处停”的诗句,生动地描绘了这时田野的秀丽景色。 到了芒种时节,尚未移栽的中稻,应该抓紧栽插;如果再推迟,因气温提高,水稻营养生长期缩短,而且生长阶段又容易遭受干旱和病虫害,产量必然不高。 红苕移栽至迟也要赶在夏至之前;如果栽苕过迟,不但干旱的影响会加重,而且待到秋来时温度下降,不利于薯块膨大,产量亦将明显降低。 农谚“芒种忙忙栽”的道理就在这里。 夏至节气夏至这天,太阳直射北回归线,是北半球一年中白昼最长的一天,四川各地从日出到日没大多为十四小时左右。 夏至这虽然白昼最长,太阳高度角最高,但并不是一年中最热的的时候。 因为,近地层的热量,这时还在继续积蓄,并没有达到最多之时。 夏至节气是盆地东部全年雨量最多的节气,往后常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出现伏旱。 为了增强抗旱能力,夺取农业丰收,在这些地区,抢蓄伏前雨水是一项重要措施。 夏至以后地面受热强烈,空气对流旺盛,午后至傍晚常易形成雷阵雨。 这种热雷雨骤来疾去,降雨范围小,人们称为“夏雨隔田坎”。 唐代诗人刘禹锡在四川,曾巧妙地借喻这种天气,写出“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的著名诗句。 小暑节气绿树浓荫,时至小暑。 四川盆地小暑时平均气温为26℃左右,已是盛夏,颇感炎热,但还未到最热的时候。 常年7月中旬,盆地东南低海拔河谷地区,可开始出现日平均气温高于30℃、日最高气温高于35℃的集中时段,这对杂交水稻抽穗扬花不利。 除了事先在作布局上应该充分考虑这个因素外,已经栽插的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在川西高原北部,此时仍可见霜雪,相当于盆地初春时节景象。 小暑前后,盆地西部进入暴雨最多季节,常年7、8两月的暴雨日数可占全年的75%以上,一般为3天左右。 在地势起伏较大的地方,常有山洪暴发,甚至引起泥石流。 但在盆地东部,小暑以后因常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多连晴高温天气,开始进入伏旱期。 四川省盆地这一东旱西涝的气候特点,与农业丰收关系很大,必须及早分别采取抗旱、防洪措施,尽量减轻危害。 小暑前后,四川省各地进入雷暴最多的季节。 雷暴是一种剧烈的天气现象,常与大风、暴雨相伴出现,有时还有冰雹,容易造成灾害,亦须注意预防。 大暑节气暑是炎热的意思。 表明它是一年中最热的节气。 一般说来,大暑节气是盆地一年中日照最多、气温最高的时期,热的大暑是茉莉、荷花盛开的季节,馨香沁人的茉莉,天气愈热香愈浓郁,给人洁净芬芳的享受。 高洁的荷花,不畏烈日骤雨,晨开暮敛,诗人赞美它“映日荷花别样红”,生机勃勃的盛夏,正孕育着丰收。 立秋“立秋之日凉风至”明确地把立秋与天凉联系起来。 可见,立秋就是凉爽的秋季开始了。 由于各地纬度、海拔高度等的不同,实际上是不可能都在立秋这一天同时进入秋季的。 按照气候学上以候(5天)平均气温在10℃至22℃之间为春、秋的标准,在我国除了那些纬度偏北和海拔较高的地方以外,立秋时多未入秋,仍然处于炎夏之中,即使在东北的大部分地区,这时也还看不到凉风阵阵、黄叶飘飘的秋天景色。 对于地处中亚热带的四川盆地来说,常年8月暑气犹重。 气候资料统计表明,盆地要到9月中、下旬方才先后进入秋季;在全年皆冬或者冬长无夏、春秋相连的高原和高山地区,说不上秋季什么时间开始。 立秋以后,四川省盆地晚稻拔节孕穗,棉花裂铃吐絮,丝毫不可放松田间管理;中稻、夏玉米进入灌浆成熟阶段,要提防冰雹、大风、暴雨的危害。 盆地东部和西部,应该分别继续做好抗旱、防洪工作。 立秋后的盆地,时令虽仍属盛夏,但“立秋十天遍地黄”一个金色“秋天”就要到来了。 处暑处暑是反映气温变化的一个节气。 “处”含有躲藏、终止意思,“处暑”表示炎热暑天结束了。 四川盆地处平均气温一般较立秋降低1.5℃左右,个别年份8月下旬盆地西部可能出现连续3天以上日平均气温在23℃以下的低温,影响杂交水稻开花。 但是,由于盆地处暑时仍基本上受夏季风控制,所以还常有盆地西部最高气温高于30℃、盆地东部高于35℃的天气出现。 特别是长江沿岸低海拔地区,在伏旱延续的年份里,更感到“秋老虎”的余威。 川西高原进入处暑秋意正浓,海拔3500米以上已呈初冬景象,牧草渐萎,霜雪日增。 处暑是四川盆地雨量分布由西多东少向东多西少转换的前期。 这时盆地中部的雨量常是一年里的次高点,比大暑或白露时为多。 因此,为了保证冬春农田用水,必须认真抓好这段时间的蓄水工作。 高原地区处暑至秋分会出现连续阴雨水天气,地农牧业生产不利。 四川省盆地这时也正是收获中稻的大忙时节。 一般年辰处暑节气内,盆地日照仍然比较充足,除了盆地西部以外,雨日不多,有利于中稻割晒和棉花吐絮。 可是少数年份也有如杜诗所说“三伏适已过,骄阳化为霖”的景况,秋绵雨会提前到来。 所以要特别注意天气预报,做好充分准备,抓住每个晴好天气,不失时机地搞好抢收抢晒。 白露露是由于温度降低,水汽在地面或近地物体上凝结而成的水珠。 所以,白露实际上是表征天气已经转凉。 我省盆地二十四节气的气候中,白露有着气温迅速下降、绵雨开始、日照骤减的明显特点,深刻地反映出由夏到秋的季节转换。 盆地常年白露期间的平均气温比处暑要低3℃左右,大部地区候(5天)平均气温先后降至22℃以下。 按气候学划分四季的标准,时序开始进入秋季。 盆地秋雨多出现于白露至霜降前,以岷江、青衣江中下游地区最多,盆地中部相对较少。 “滥了白露,天天走溜路”的农谚,虽然不能以白露这一天是否有雨水来作天气预报,但是,一般白露节前后确实常有一段连阴雨天气;而且,自此盆地降雨多具有强度小、雨日多、常连绵的特点了。 与此相应,盆地白露期间日照较处暑骤减一半左右,递减趋势一直持续到冬季。 白露时节的上述气候特点,对晚稻抽穗扬花和棉桃爆桃是不利的,也影响中稻的收割和翻晒,所以农谚有“白露天气晴,谷米白如银”的说法。 充分认识白露气候特点,并且采取相应的农技措施,才能减轻或避免秋雨危害。 另一方面,也要趁雨抓紧蓄水,特别是盆地东部的白露是继小满、夏至后又一个雨量较多的节气,更不要错过良好时机。 秋分秋分秋分是表征季节变化的节气。 秋分这天,太阳位于黄经180度,阳光几乎直射赤道,昼夜几乎等长。 这时,四川盆地候温普遍降至22℃以下,进入了凉爽的秋季。 “一场秋雨一场寒”。 一股股南下的冷空气,与逐渐衰减的暖湿空气相遇,产生一次次降雨,气温也一次次下降。 在川西高原北部,日最低气温降到0℃以下,已经可见到漫天絮飞舞、大地素裹银装的壮丽雪景。 秋分以后,四川省雨量明显减少,暴雨、大雨一般很少出现;不过,降雨日数却反而有所增加,常常阴雨连绵,夜雨率也较高。 唐代著名诗人李商隐“巴山夜雨涨秋池”的名句,生动形象地描绘出四川秋多夜雨的气候特色。 四川省盆地和凉山州秋多绵雨,湿害严重,对秋收、秋耕和秋种影响颇大。 要抢晴收晒,理墒防渍,抓好“三秋”生产的质量和进度。 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秋季阴雨寡照、土壤墒情较好的气象条件,不失时机地大搞植树造林,努力提高树苗成活率。 寒露寒露古代把露作为天气转凉变冷的表征。 仲秋白露节气“露凝而白”,至季秋寒露时已是“露气寒冷,将凝结”为霜了。 这时,四川省各地气温继续下降。 盆地日平均气温多不到20℃,即使在长江沿岸地区,水银柱也很难升到30℃以上,而最低气温却可降至10℃以下。 川西高原除了少数河谷低地以外,候(5天)平均气温普遍低于10℃,用气候学划分四季的标准衡量,已是冬季了。 千里霜铺,万里雪飘,与盆地秋色迥然不同。 常年寒露期间,盆地雨量亦日趋减少。 盆地西部多在20毫米上下,东部一般为30至40毫米左右。 绵雨甚频,朝朝暮暮,溟溟霏霏,影响“三秋”生产,成为我省盆地的一种灾害性天气。 伴随着绵雨的气候特征是:湿度大,云量多,日照少,阴天多,雾日亦自此显著增加。 但是,秋绵雨严重与否,直接影响“三秋”的进度与质量。 为此,一方面,要利用天气预报,抢晴天收获和播种;另一方面,也要因地制宜,采取深沟高厢等各种有效的耕作措施,减轻湿害,提高播种质量。 在高原地区,寒露前后是雪害最严重的季节之一,积雪阻塞交通,危害畜牧业生产,应该注意预防。 霜降霜降霜降节气含有天气渐冷、开始降霜的意思。 纬度偏南的四川盆地,平均气温多在16℃左右,离初霜日期还有三个节气。 在盆地南部河谷地带,则要到隆冬时节,才能见霜。 当然,即使在纬度相同的地方,由于海拔高度和地形不同,贴地层空气的温度和湿度有差异,初霜期和霜日数也就不一样了。 用科学的眼光来看,“露结为霜”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露滴冻结而成的冻露,是坚硬的小冰珠。 而霜冻是指由于温度剧降而引起的作物冻害现象,其致害温度因作物、品种和生育期的不同而异;而形成霜,则必须地面或地物的温度降到0℃以下,并且贴地层中空气中的水气含量要达到一定程度。 因此,发生霜冻时不一定出现霜,出现霜时也不一定就有霜冻发生。 但是,因为见霜时的温度已经比较低,要是继续冷却,便很容易导致霜冻的发生。 霜降过后,我省盆地开始大量收挖红苕。 若收挖过早,苕块尚未充分膨大,就会影响产量;但收挖过迟,有可能遭受早霜冻危害,苕块受冻变质,不耐贮藏,故适时挖苕很重要。 北宋大文学家苏轼有诗曰:“千树扫作一番黄,只有芙蓉独自芳。 ”四川盆地气候温和,霜降期间,田畴青葱,橙黄桔绿,秋菊竞放,一树树芙蓉盛开,把富饶的“天府”打扮得更加艳丽。 立冬“立,建始也”,表示冬季自此开始。 “立冬之日立冬,水始冰,地始冻”。 人们常以凛冽北风,寒冷的霜雪,作为冬天的象征。 我省盆地亦霜雪稀少,所以,在气候学上,不固定以“立冬”这天作为各地冬季的开始,而是以气温来划分季节,即候(5天)平均气温低于10℃为冬季,这样就比较节合当时的物候景观。 立冬时节的四川省盆地,仍处于“三秋”繁忙时期,平均气温一般为12℃至15℃。 绵雨业已结束。 气候条件适宜于油菜移栽。 生长期较短而春性较强的小麦也要抓播种,因为立冬后期多有强冷空气侵袭,气温常有较大幅度下降,如果播后气温低,出苗缓慢,分孽不足,就会影响产量。 红苕在日平均气温低于15℃时,生长已渐趋停止,应该及时收获。 盆地西北部个别年份立冬曾出现过早霜,更要早挖窖,免冻害。 高原地区这时已是干季,湿度迅减,风速渐增,对森林火险必须高度警惕。 小雪小雪小雪表示降雪的起始时间和程度。 雪是寒冷天气的产物。 小雪节气,四川盆地北部开始进入冬季。 “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已呈初冬景象。 因为北面有秦岭、大巴山屏障,阻挡冷空气入侵,刹减了寒潮的严威,致使盆地“冬暖”显著。 全年降雪日数多在5天以下,比同纬度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少得多。 大雪以前降雪的机会极少,即使隆冬时节,也难得观赏到“千树万树梨花开”的迷人景色。 由于盆地冬季近地面层气温常保持在0℃以上,所以积雪比降雪更不容易。 偶尔虽见天空“纷纷扬扬”,却不见地上“碎琼乱玉”。 然而,在寒冷的川西高原,常年10月一般就开始降雪了。 高原西北部全年降雪日数可达60天以上,一些高寒地区全年都有降雪的可能。 小雪期间,盆地西北部一般可见初霜,要预防霜冻对农作物的危害。 甘、阿两州北部,最低气温多在零下15℃左右,应该做好牲畜的防寒保暖工作。 大雪“大雪”表明这时降雪开始大起来了。 四川盆地冬季气候温和而少雨雪大雪,平均气温较长江中下游地区约高2℃至4℃,雨量仅占全年的5%左右。 偶有降雪,大多出现在1、2月份;地面积雪三、五年难见到一次。 如果能够目睹大地白雪皑垲,绿树披银饰玉,常是终身难忘的趣事。 “瑞雪兆丰年”,是中国广为流传的农谚。 在北方,一层厚厚而疏松的积雪,象给小麦盖御寒的棉被。 雪中所含的氮化合物比雨水多4倍,积雪慢慢融化后渗入土中,能增加土壤中的氮素,易被农作物吸收利用。 雪水温度低,能冻死地表层越冬的害虫,也给农业生产带来好处。 但是,在南方,雪后如逢晴夜,地面热量散失较多,则会出现冻害,使豌、胡豆等作物受到一定损失。 冬至冬至是按天文冬至划分的节气,古称“日短”、“日短至”。 冬至这天,太阳位于黄经270度,阳光几乎直射南回归线,是北半球一年中白昼最短的一天。 四川省各地日出到日没有10小时左右。 冬至以后,随着地球在绕日轨道上运行,阳光直射地带便逐渐北移,使北半球白天渐增长,夜晚逐渐缩短。 冬至日虽然太阳高度最低,日照时间最短,地面吸收的热量比散失的热量少,但是地面过去长期积累的热量,还在继续散失,近地层气温尚未降至最低,所以这时还不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 过了冬至,虽然昼渐长,夜渐短,但是在短期内仍然是昼短夜长,地面每天吸收的热量,还是比散失的热量少,所以气温并没有立即回升之势。 群众中习惯自冬至起“数九”,每九天为一个“九”。 到“三九”前后,地面积蓄的热量最少,天气也最冷,所以说“冷在三九!民间俗曰;【一九二九怕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和六九河边开杨柳、七九河冻开、八九燕子来、九九加一九,遍地耕牛走】天文学上把冬至作为冬季的开始,这对于我国多数地区来说,显然偏迟。 冬至期间,川西高原平均气温普遍在0℃以下,四川盆地也只有6℃至8℃左右。 不过,川西南低海拔河谷地区,即使在当地最冷的1月上旬,平均气温仍然在10℃以上,真可谓秋去春平,全年无冬。 小寒寒即寒冷,小寒表示寒冷的程度。 俗话说,“冷在三九”。 “三九”多在1月9日至17日,也恰在小寒节气内。 但这只是一般规律,少数年份大寒也可能比小寒冷。 而人们记忆犹新的1975年冬,气温最低的节气竟是大雪哩!四川盆地冬暖显著,隆冬1月,三峡以东霜雪交侵,常有冰冻,最低气温在零下10℃左右。 而盆地北部最低气温却很少低于零下5℃,盆地南部0℃以下的低温更不多见。 四川省隆冬最冷的地区是川北高原北部,最低气温在可达零下30℃左右,天寒地冻,滴水成冰。 川西南低海拔河谷地带,则是四川省隆冬最暖的地方,1月平均气温在12℃左右,只有很少年份可能出现0℃以下的低温。 加之逆温效应十分显著,所以香蕉、芒果等热带水果能够良好生长。 盆地冬季最低气温不低,有利于不春生产,也适宜发展多种经营。 “受命不迁,生南国兮”的柑桔,生长一般要求最低气温不低于零下5℃、年温高于15℃,盆地内绝大多数地区都能满足,副热带植物也几乎应有尽有。 大寒小寒一样,大寒也是表征天气寒冷程度的节气。 近代气象观测几记录虽然表明,在中国绝大部分地区,大寒不如小寒冷,但是,在某些年份和沿海少数地方,全年最低气温仍然会出现在大寒节气内。 大寒时节,在一定生育期内需要有适当的低温。 冬性较强的小麦、油菜,通过春化阶段就要求较低的温度,否则不能正常生长发育。 我省盆地常年冬暖,过早播种的小麦、油菜,往往长势太旺,提前拔节、抽苔,抗寒能力大大减弱,容易遭受低温霜冻的危害。 可见,因地制宜选择作物品种,适时播栽,并采取有效的促进和控制措施,乃是夺取高产的重要一环。
盗窃案件被逮捕后一般几个月可以审理完毕
从抓人,也就是刑事拘留时起算的话,通常需要5-6个月左右的时间。 具体的还要看具体案件以及律师辩护情况。 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可以和我进一步联系。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1 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的前提,也是本罪与抢劫、抢夺、诈骗等侵犯产罪区别的关键。 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用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经手发觉的方法,暗中将他人财物取走的行为。 这里应注意两点:(1)秘密并非必须事实上不为人知,而主要是行为人自以为的秘密。 因此,事实上不为人知,或者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已发觉但行为人以为没被发觉,或者在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不知的情况下,行为人当着其他的面公开拿走财物,都属于秘密窃取;(2)秘密窃取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有两类其一,一般类型,即常见的入户盗窃、扒窃、顺手牵羊等,其特点是被盗财物在空间上发生置移动;其二,特殊类型,如利用计算机盗窃、盗用他人电信码号等,其特点是被盗财物在间上并不发生移动。 2 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无形财物;可以是合法财物,也可以是禁品或者被非法占有的财物。 不动产本身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但从不动产上拆卸或者分离来的物品,如房屋上的门窗、砖瓦等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另外,盗窃刑法单列罪名的特定对象的,不定盗窃罪,而应定相关犯罪。 3 本罪的罪过形式是直接故意,且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 误将他人物当成自己的财物拿走的,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本罪。 悄悄拿走他人用或者保管中的自己财物的,原则上不构成本罪。 但将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收缴的本人财物走的,应定本罪。 4 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但对于单位有关人员为牟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的盗窃,情节严重,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 构成本罪以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为必要条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多次盗窃,是指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窃3次以上。 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认定盗窃罪与非罪界限的主要标准,司法实践中适用该标准,应当注意下列问题:1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盗窃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 这里应注意三点:其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际窃取的财物的价值数额。 盗窃信用并使用的,其盗窃数额应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其二,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了当地执行标准的,在当地应当执行当地的标准;其三,盗窃数额以人民币计算。 盗窃外汇的,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 2 上述数额标准只是一个原则界限,虽未达到但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定盗窃罪:(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同时,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作为盗窃罪处理:(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脏、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3 对于下列发生在特定场合或者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盗窃,司法解释规定有专门的数额标准:(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铁路运输过程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2)盗窃增殖税专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的标准。 4 盗窃未遂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第四条 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 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 5、进出口货物、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 6、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按国有商店零售价格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 7、外币,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 8、不属于馆藏三级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书画等,按国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价计算,或者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9、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盗窃数额按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计算;销赃数额高于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 移动电话的销赃数额,按减去裸机成本价格计算。 10、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 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应当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复制前6个月的平均电话费推算;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推算。 11、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10的规定计算;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9、10规定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 (二)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按下列方法计算:1、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 股票按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 2、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评判、有价票证,如果票面价值已定并能即时兑现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已填上金额的支票,以及不需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物的提货单等,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货物的价值计算。 如果票面价值未定,但已经兑现的,按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尚未兑现的,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不能即时兑现的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或者能即时兑现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被销毁、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票面数额不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但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三)邮票、纪念币等收藏品、纪念品,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四)同种类的大宗被盗物品,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分清的,分别计算;难以分清的,应当按此类物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五)被盗物品已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的,无法追缴或者几经转手,最初形态被破坏的,应当根据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确定原被盗物品的价值。 (六)失主以明显低于被盗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购进的物品,应当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计算。 (七)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 (八)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九)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估价。 (十)对已陈旧、残损或者使用过的被盗物品,应当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按本条第(九)项的规定办理。 (十一)残次品,按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废品,按物资回收利用部门的收购价格计算;假、劣物品,有价值的,按本条第(九)项的规定办理,以实际价值计算。 (十二)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 (十三)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作为量刑的情节。 第六条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一)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七条 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一)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二)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三)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八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 第九条 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位处罚金;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第十条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使用的数额认定。
历史丝绸之路
丝绸之路,简称丝路。 是指西汉(公元前202年—公元9年)时,由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以长安(今西安)为起点,经甘肃、新疆,到中亚、西亚,并联结地中海各国的陆上通道(这条道路也被称为“西北丝绸之路”以区别日后另外两条冠以“丝绸之路”名称的交通路线)。 因为由这条路西运的货物中以丝绸制品的影响最大,故得此名(而且有很多丝绸都是我们中国运的)。 其基本走向定于两汉时期,包括南道、中道、北道三条路线。 丝绸之路是历史上横贯欧亚大陆的贸易交通线,促进了欧亚非各国和中国的友好往来。 中国是丝绸的故乡,在经由这条路线进行的贸易中,中国输出的商品以丝绸最具代表性。 19世纪下半期,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就将这条陆上交通路线称为“丝绸之路”,此后中外史学家都赞成此说,沿用至今。 丝绸之路一词最早来自于德国地理学家费迪南·冯·李希霍芬1877年出版的《中国》,有时也简称为丝路。 虽然丝绸之路是沿线各国共同促进经贸发展的产物,但很多人认为,中国的张骞两次通西域,开辟了中外交流的新纪元。 并成功将东西方之间最后的珠帘掀开。 从此,这条路线被作为“国道”踩了出来,各国使者、商人沿着张骞开通的道路,来往络绎不绝。 上至王公贵族,下至乞丐狱犯,都在这条路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 这条东西通路,将中原、西域与阿拉伯、波斯湾紧密联系在一起。 经过几个世纪的不断努力,丝绸之路向西伸展到了地中海。 广义上丝路的东段已经到达了韩国、日本,西段至法国、荷兰。 通过海路还可达意大利、埃及,成为亚洲和欧洲、非洲各国经济文化交流的友谊之路。 (1)西域:两汉时期,人们把现今甘肃玉门关和嘉峪关以西,也就是今天新疆地区和更远的地方,称为西域。 汉武帝以前,那里小国林立,天山以北的一些小国受匈奴的控制和奴役。 (2)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 目的:汉武帝召募使者出使西域,准备联络被匈奴从河西赶到西域的大月氏人,共同夹击匈奴。 渴望为国建功立业的张骞,毅然应募。 经过:公元前138年,他带着百余名随从从长安西行,在途中被匈奴人捉住,扣留了十年。 他不忘使命,设法逃脱,辗转到达大月氏。 那时大月氏西迁已久,无意再与匈奴打仗。 张骞返回长安,向汉武帝报告了西域的见闻,以及他们想和汉朝往来的愿望。 (3)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 公元前119年,汉武帝派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 张骞率领使团,带着上万头牛羊和大量丝绸,访问西域的许多国家。 西域各国也派使节回访长安。 汉朝和西域和交往从此曰趋频繁。 (4)西域都护的设立: 2、 西域各国纷纷归附汉朝。 公元前60年,西汉==设立西域都护,总管西域事务。 从此,今新疆地区开始隶属中央==的管辖,成为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班超经营西域: 公元73年,东汉==派班超出使西域,他帮助西域各国摆脱了匈奴的控制,被东汉==任命为西域都护,他在西域经营30年,加强了西域与内地的联系。 班超曾派甘英出使大秦,甘英到达波斯湾。 166年,大秦使臣来到洛阳,这是欧洲国家同我国的首次直接交往。 陆路丝绸之路的路线丝绸之路一般可分为三段,而每一段又都可分为北中南三条线路。 东段:从长安到玉门关、阳关。 (汉代开辟) 中段:从玉门关、阳关以西至葱岭。 (汉代开辟) 西段:从葱岭往西经过中亚、西亚直到欧洲。 (唐代开辟) 以下为丝路各段上的重要城市名称(括号内为古地名)。 东段东段各线路的选择,多考虑翻越六盘山以及渡黄河的安全性与便捷性。 三线均长安或者洛阳出发,到武威、张掖汇合,再沿河西走廊至敦煌。 北线:从泾川、固原、靖远至武威,路线最短,但沿途缺水、补给不易。 南线:从凤翔、天水、陇西、临夏、乐都、西宁至张掖,但路途漫长。 中线:从泾川转往平凉、会宁、兰州至武威,距离和补给均属适中。 西安(长安):须弥山石窟、麦积山石窟、炳灵寺石窟 武威(凉州) 张掖(甘州) 酒泉(肃州) 敦煌(沙州):莫高窟、榆林窟 公元10世纪时期北宋政府为绕开西夏的领土,开辟了从天水经青海至西域的“青海道”。 成为宋以后一条新的商路。 天水 西宁 伏俟城 索尔库里盆地(索尔库里) 中段 往返于丝绸之路上的商队。 中段主要是西域境内的诸线路,它们随绿洲、沙漠的变化而时有变迁。 三线在中途尤其是安西四镇(640年设立)多有分岔和支路。 南道(又称于阗道):东起阳关,沿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经若羌(鄯善)、和田(于阗)、莎车等至葱岭。 阳关 若羌(鄯善) 且末 尼雅(精绝),西汉时期西域三十六国之一。 和田(于阗) 中道:起自玉门关,沿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经罗布泊(楼兰)、吐鲁番(车师、高昌)、焉耆(尉犁)、库车(龟兹)、阿克苏(姑墨)、喀什(疏勒)到费尔干纳盆地(大宛)。 玉门关 楼兰(为鄯善所兼并,现属新疆若羌县) 吐鲁番(高昌):高昌故城、雅尔湖故城、柏孜克里克千佛洞 焉耆(尉犁) 库车(龟兹):克孜尔千佛洞、库木吐喇千佛洞 阿克苏(姑墨) 喀什(疏勒) 北道:起自安西(瓜州),经哈密(伊吾)、吉木萨尔(庭州)、伊宁(伊犁),直到碎叶。 哈密,水道纵横盛产哈密瓜 乌鲁木齐,回文意思解作美丽的草原 伊宁(伊犁) 碎叶 西段自葱岭以西直到欧洲的都是丝绸之路的西段,它的北中南三线分别与中段的三线相接对应。 其中经里海到君士坦丁堡的路线是在唐朝中期开辟。 北线:沿咸海、里海、黑海的北岸,经过碎叶、怛罗斯、阿斯特拉罕(伊蒂尔)等地到伊斯坦布尔(君士坦丁堡)。 乌鲁木齐 阿拉木图(哈萨克斯坦) 江布尔城(怛罗斯,今哈萨克斯坦城市) 托克玛克(碎叶,今吉尔吉斯斯坦城市) 萨莱(俄罗斯) 萨克尔 伊斯坦布尔(君士坦丁堡,今土耳其城市) 中线:自喀什起,走费尔干纳盆地、撒马尔罕、布哈拉等到马什哈德(伊朗),与南线汇合。 喀什或喀什葛尔 白沙瓦:哈拉和林大道 喀布尔 巴米扬:著名的巴米扬大佛在2001年被塔利班摧毁。 南线:起自帕米尔山,可由克什米尔进入巴基斯坦和印度,也可从白沙瓦、喀布尔、马什哈德、巴格达、大马士革等前往欧洲。 马什哈德(伊朗) 萨卜泽瓦尔 赫卡托姆皮洛斯(Hecatompylos,番兜,和椟,可能位于如今的伊朗达姆甘和沙赫鲁德之间。 ) 德黑兰 哈马丹 克尔曼沙汗 巴库拜(伊拉克) 巴格达 阿布哈里卜 费卢杰:沿幼发拉底河至阿列颇。 拉马迪 阿列颇(叙利亚) 大马士革 阿达纳(土耳其) 科尼亚 安条克 布尔萨 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 陆路丝绸之路的发展公元前1世纪以前上古时期早在远古时期,虽然人类面对着难以想象的天然艰险的挑战,但是欧亚大陆东西之间并非像许多人想象中那样地隔绝。 在尼罗河流域、两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和黄河流域之北的草原上,存在着一条由许多不连贯的小规模贸易路线大体衔接而成的草原之路。 这一点已经被沿路诸多的考古发现所证实。 这条路就是最早的丝绸之路的雏形。 早期的丝绸之路上并不是以丝绸为主要交易物资,在公元前15世纪左右,中国商人就已经出入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购买产自现新疆地区的和田玉石,同时出售海贝等沿海特产,同中亚地区进行小规模贸易往来。 而良种马及其他适合长距离运输的动物也开始不断被人们所使用,令大规模的贸易文化交流成为可能。 比如阿拉伯地区经常使用,耐渴、耐旱、耐饿的单峰骆驼,在公元前11世纪便用于商旅运输。 而分散在亚欧大陆的游牧民族据传在公元前41世纪左右即开始饲养马。 双峰骆驼则在不久后也被运用在商贸旅行中。 另外,欧亚大陆腹地是广阔的草原和肥沃的土地,对于游牧民族和商队运输的牲畜而言可以随时随地安定下来,就近补给水、食物和燃料。 这样一来一支商队、旅行队或军队可以在沿线各强国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存在或激发敌意的情况下,进行长期,持久而路途遥远的旅行。 最初的发展在商代帝王武丁配偶坟茔的考古中人们发现了产自新疆的软玉。 这说明至少在公元前13世纪,中国就已经开始和西域乃至更远的地区进行商贸往来。 依照晋人郭璞在《穆天子传》中的记载,前963年周穆王曾携带丝绸、金银的贵重品西行至里海沿岸,并将和田玉带回中国。 虽然这种说法的真实性还没有定论,但是目前在丝绸之路沿线的考古中,确实出土了部分在这一时期的丝绸制品。 在中国战国时期,中原地区已经存在了相当规模的对外经济交流。 《史记·赵世家》中记录了苏厉与赵惠文王的一段对话:“马、胡犬不东下,昆山之玉不出,此三宝者非王有已。 ”苏厉用赵国通过对外贸易得到的财富威胁赵惠文王一段从侧面说明了这一点:因为人们相信,“昆山之玉”即为昆仑山下出产的软玉,而胡犬则是产自中亚、西亚的一个狗的品种。 随着公元前5世纪左右河西走廊的开辟,带动了中国对西方的商贸交流,西域地区诸如鄯善、龟兹等国家纷纷在这一时期逐渐出现。 而当时的欧洲国家已经出现了“赛里斯”(Seres,源自希腊语言“丝”,从汉语“丝”的音转化的“Ser”。 )——对中国的称呼。 这种小规模的贸易交流说明在汉朝以前东西方之间已有经过各种方式而持续长时间的贸易交流。 青金石是在早期丝绸之路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商品之一,如今也是一种重要的宝石。 不仅仅是丝绸,同时丝绸之路上另一件著名的商品,产自今阿富汗巴达克山的青金石早在公元前31世纪就开始出现在中国、印度、埃及——这意味著中亚地区的商旅贸易开始的时间要比这一地区部分国家的诞生还要早些。 约1000年后,青金石的贸易开始传入印度的哈拉帕(Harappa)。 后来成为佛教七宝之一。 作为世界上最早出现国家的文明之一,目前很多考古发现证明埃及人在很早以前就开始从事北非、地中海及西亚的贸易。 人们相信,在前14世纪时期,埃及人已经造出了船。 在埃及,人们发现了距今5000余年,产自阿富汗的青金石,说明埃及人已经开始沿著这条时候被称为丝绸之路的道路上,展开了一定规模的贸易。 一些人认为是前1070年左右丝绸残骸的碎片已经被发现,这意味著至少在前1070年埃及可能已经与中国有了间接的贸易往来。 不过此后不久丝绸在埃及的地位一落千丈,并绝迹于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史册。 同时,这些前11世纪的丝绸究竟是中国养蚕技术所出现的丝绸,还是一个来自地中海沿岸或者中东的“荒野丝”,就是一个极有争议的话题了。 在一统巴比伦和波斯的阿契美尼德王朝帝王大流士一世(前521年至前485年)统治下,四处扩张的波斯建立了在中、西亚的地区强权。 史料记载这位帝王喜爱爱琴海生产的鲜鱼和故乡帕提亚的水。 为此大流士建立了一条连接安息帝国首都苏萨(位于底格里斯河下游流域)到小亚细亚以佛所和国土各地的“波斯御道”,这条仅由王室使用的皇道在沿线各段设立驿站,借助每个驿站的好马和驭手皇室所需要的一切通过这条道第一时间送至首都,再将帝王的指令传播到波斯全国。 依照皇道的效率,一位向大流士进献快信的人只需9天即可送至首都,而同样的距离对于普通人而言需要3个月。 一方面安息利用这样一条遍及各地的古代国道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各地的统治,另一方面也直接带动了这一地区的商贸活动。 在亚历山大建立他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后,他的继承者托勒密一世在前323年最终控制了埃及。 希腊人开始积极促进小亚细亚、印度和东非之间通过希腊管辖的港口进行的贸易活动,在陆地上希腊人也一样在贸易领域非常活跃。 这一时期欧亚之间的繁荣的经贸并不仅是希腊人的成就,地处阿拉伯半岛及中亚的阿拉伯人——尤其是那巴提斯人(前106年为罗马帝国所灭)为中亚的贸易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这幅兽皮壁画上的战士可能是希腊人,但也有人认为这是受到希腊文化影响后出现的西域士兵。 推定作画年代为前3世纪—前2世纪。 希腊人的第一步就是利用帝国在中亚乃至更东方的扩张来打通并控制东西方之间的陆上丝绸之路,帝国东部边境也许已经到达了大宛国(今吉尔吉斯斯坦费尔干纳)——如今中国新疆省的西部。 如今人们在这一带的考古发现了亚历山大大帝在前329年建立的城市——苦盏(希腊人命其为“极东亚历山大城”,即亚历山大东征的最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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