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出手:在同一目的地进行交易时,尽量一次性出售所有同类货物

admin 攻略 9

在进行交易时,为了最大化利润和效率,一个重要的策略是考虑一次性出售所有同类货物,前提是它们将运往同一个目的地。

优势

一次性出售同类货物具有众多优势:
  • 更具议价能力:通过一次性出售所有同类货物,您可以创建一个更具吸引力的包裹,从而吸引批发商或买家的兴趣,这将使您拥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并为您带来更好的价格。
  • 节省运费:如果您将同类货物分散出售,则需要支付多次运费。通过一次性出售,您可以节省运费,因为货物只需要运送一次。
  • 更方便:一次性出售所有同类货物可以简化交易流程。您只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买家,协商一个价格,并安排一次装运,而不是需要处理多个单独的交易。

实施

要成功实施一次性出手策略,请执行以下步骤:
  1. 确定同类货物:确定您计划一次性出售的所有同类货物。这些货物应具有相同的类型、尺寸、重量和规格。
  2. 寻找买家:探索批发商、贸易公司或直接客户,他们可能对您的一揽子货物感兴趣。参加行业贸易展或在线市场可以帮助您找到潜在买家。
  3. 准备要约:准备一个包括数量、价格和运费条款的报价,并突出一次性出售的优势。
  4. 协商价格:与潜在买家协商价格,并考虑一次性出售带来的议价能力。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
  5. 安排装运:确定运输

论述: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特点,适用范围以及我国企业在使用该公约是应注意的问题??跪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共分为四个部分:(1)适用范围;(2)合同的成立;(3)货物买卖;(4)最后条款。 全文共101条。 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公约的基本原则。 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与兼顾不同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的原则。 这些基本原则是执行、解释和修订公约的依据,也是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和发展国际贸易关系的准绳。 2.适用范围。 第一,公约只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即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但对某些货物的国际买卖不能适用该公约作了明确规定。 第二,公约适用于当事人在缔约国内有营业地的合同,但如果根据适用于“合同”的冲突规范,该“合同”应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也应适用“销售合同公约”,而不管合同当事人在该缔约国有无营业所。 对此规定,缔约国在批准或者加入时可以声明保留。 第三,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适用该公约。 (适用范围不允许缔约国保留)3.合同的订立。 包括合同的形式和发价(要约)与接受(承诺)的法律效力。 4.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卖方责任主要表现为三项义务: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移转货物的所有权。 第二,买方的责任主要表现为两项义务:支付货物价款;收取货物。 第三,详细规定卖方和买方违反合同时的补救办法。 第四,规定了风险转移的几种情况。 第五,明确了根本违反合同和预期违反合同的含义以及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当事人双方所应履行的义务。 第六,对免责根据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补充:CISG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根据联合国大会的授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会议于1980年3月10日至4月11日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维也纳会议),共62个国家的代表出席。 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该公约。 1988年公约在达到法定批准国家数额后正式生效。 我国于1986年12月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该公约的批准书,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 但在参加公约时,根据第95、96条的规定,我国对该公约第11条以及第1条第1款b项作了保留。 编辑本段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4月11日订于维也纳)本公约各缔约国,铭记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的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各项决议的广泛目标,考虑到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是促进各国间友好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认为采用照顾到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统一规则,将有助于减少国际贸易的法律障碍,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兹协议如下:编辑本段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和总则编辑本段第一章 适用范围第一条(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2)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合同或从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报均看不出,应不予考虑。 (3)在确定本公约的适用时,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应不予考虑。 第二条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它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 第三条(1)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除非订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 (2)本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它服务的合同。 第四条本公约只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订立和卖方和买方因此种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特别是,本公约除非另有明文规定,与以下事项无关:(a)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任何惯例的效力;(b)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五条本公约不适用于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 第六条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十二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 编辑本段第二章 总则第七条(1)在解释本公约时,应考虑到本公约的国际性质和促进其适用的统一以及在国际贸易上遵守诚信的需要。 (2)凡本公约未明确解决的属于本公约范围的问题,应按照本公约所依据的一般原则来解决,在没有一般原则的情况下,则应按照国际私法规定适用的法律来解决。 第八条(1)为本公约的目的,一方当事人所作的声明和其它行为,应依照他的意旨解释,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已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此一意旨。 (2)如果上一款的规定不适用,当事人所作的声明和其它行为,应按照一个与另一方当事人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应有的理解来解释。 (3)在确定一方当事人的意旨或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应有的理解时,应适当地考虑到与事实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谈判情形、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作法、惯例和当事人其后的任何行为。 第九条(1)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示地同意对他们的合同或合同的订立适用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 第十条为本公约的目的:(a)如果当事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则以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但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所设想的情况;(b)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惯常居住地为准。 第十一条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 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第十二条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十三条为本公约的目的,“书面”包括电报和电传。 编辑本段第二部分 合同的订立第十四条(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 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 (2)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仅应视为邀请做出发价,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 第十五条(1)发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 (2)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价人。 第十六条(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 (2)但在下列情况下,发价不得撤销:(a)发价写明接受发价的期限或以其它方式表示发价是不可撤销的;或(b)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 第十七条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终止。 第十八条(1)被发价人声明或做出其它行为表示同意一项发价,即是接受,缄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接受。 (2)接受发价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生效。 如果表示同意的通知在发价人所规定的时间内,如未规定时间,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未曾送达发价人,接受就成为无效,但须适当地考虑到交易的情况,包括发价人所使用的通讯方法的迅速程序。 对口头发价必须立即接受,但情况有别者不在此限。 (3)但是,如果根据该项发价或依照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习惯作法和惯例,被发价人可以做出某种行为,例如与发运货物或支付价款有关的行为,来表示同意,而无须向发价人发出通知,则接受于该项行为做出时生效,但该项行为必须在上一款所规定的期间内做出。 第十九条(1)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它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价,并构成还价。 (2)但是,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价的条件,除发价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如果发价人不做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价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内所载的更改为准。 (3)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 第二十条(1)发价人在电报或信件内规定的接受期间,从电报交发时刻或信上载明的发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上所载日期起算。 发价人以电话、电传或其它快速通讯方法规定的接受期间,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时起算。 (2)在计算接受期间时,接受期间内的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应计算在内。 但是,如果接受通知在接受期间的最后1天未能送到发价人地址,因为那天在发价人营业地是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则接受期间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二十一条(1)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被发价人。 (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它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价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价人:他认为他的发价已经失效。 第二十二条接受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价人。 第二十三条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 第二十四条为公约本部分的目的,发价、接受声明或任何其它意旨表示“送达”对方,系指用口头通知对方或通过任何其它方法送交对方本人,或其营业地或通讯地址,如无营业地或通讯地址,则送交对方惯常居住地。 编辑本段第三部分 货物销售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五条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第二十六条宣告合同无效的声明,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方始有效。 第二十七条除非公约本部分另有明文规定,当事人按照本部分的规定,以适合情况的方法发出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知后,这种通知如在传递上发生耽搁或错误,或者未能到达,并不使该当事人丧失依靠该项通知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如果按照本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某一义务,法院没有义务做出判决,要求具体履行此一义务,除非法院依照其本身的法律对不属本公约范围的类似销售合同愿意这样做。 第二十九条(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 (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 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编辑本段第二章 卖方的义务第三十条卖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 第一节 交付货物和移交单据第三十一条如果卖方没有义务要在任何其它特定地点交付货物,他的交货义务如下:(a)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应把货物移交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方;(b)在不属于上款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合同指的是特定货物或从特定存货中提取的或尚待制造或生产的未经特定化的货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这些货物是在某一特定地点,或将在某一特定地点制造或生产,卖方应在该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c)在其它情况下,卖方应在他于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第三十二条(1)如果卖方按照合同或本公约的规定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但货物没有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卖方必须向买方发出列明货物的发货通知。 (2)如果卖方有义务安排货物的运输,他必须订立必要的合同,以按照通常运输条件,用适合情况的运输工具,把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3)如果卖方没有义务对货物的运输办理保险,他必须在买方提出要求时,向买方提供一切现有的必要资料,使他能够办理这种保险。 第三十三条卖方必须按以下规定的日期交付货物:(a)如果合同规定有日期,或从合同可以确定日期,应在该日期交货;(b)如果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一段时间,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方选定一个日期外,应在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或者(c)在其它情况下,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 第三十四条如果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他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这些单据。 如果卖方在那个时间以前已移交这些单据,他可以在那个时间到达前纠正单据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但是,此一权利的行使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 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第二节 货物相符与第三方要求第三十五条(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2)除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货物除非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a)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b)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他是不合理的;(c)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d)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3)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货物不符合同,卖方就无须按上一款(a)项至(d)项负有此种不符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1)卖方应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对风险移转到买方时所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负有责任,即使这种不符合同情形在该时间后方始明显。 (2)卖方对在上一款所述时间后发生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也应负有责任,如果这种不符合同情形是由于卖方违反他的某项义务所致,包括违反关于在一段时间内货物将继续适用于其通常使用的目的或某种特定目的,或将保持某种特定质量或性质的任何保证。 第三十七条如果卖方在交货日期前交付货物,他可以在那个日期到达前,交付任何缺漏部分或补足所交付货物的不足数量,或交付用以替换所交付不符合同规定的货物,或对所交付货物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做出补救,但是,此一权利的行使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 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第三十八条(1)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 (2)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3)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第三十九条(1)买方对货物不符合同,必须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情形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合同情形的性质,否则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 (2)无论如何,如果买方不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内将货物不符合同情形通知卖方,他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除非这一时限与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限不符。 第四十条如果货物不符合同规定指的是卖方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而又没有告知买方的一些事实,则卖方无权援引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 但是,如果这种权利或要求是以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卖方的义务应依照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为基础的:(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的国家的法律;或者(b)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 (2)卖方在上一款中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或者(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式或其它规格。 第四十三条(1)买方如果不在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一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就丧失援引第四十一条或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权利。 (2)卖方如果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以及此一权利或要求的性质,就无权援引上一款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尽管有第三十九条第(1)款和第四十三条第(1)款的规定,买方如果对他未发出所需的通知具备合理的理由,仍可按照第五十条规定减低价格,或要求利润损失以外的损害赔偿。 第三节 卖方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第四十五条(1)如果卖方不履行他在合同和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买方可以:(a)行使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权利;(b)按照第七十四条至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要求损害赔偿。 (2)买方可能享有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不因他行使采取其它补救办法的权利而丧失。 (3)如果买方对违反合同采取某种补救办法,法院或仲裁庭不得给予卖方宽限期。 由于字数问题,无法回答完整。

唐朝经济发展的史实,高一的。急急急

1.农 业推广铁器牛耕 唐朝的农业迅速发展,其重要原因之一是铁犁牛耕进一步推广。 在黄河流域乃至今甘肃、新疆地区,铁犁牛耕已普遍用于农业生产。 关于这一情况不仅在文献中有记载,在一些墓葬和敦煌、榆林石窟的众多的壁画“牛耕图”中,都有反映。 其中多数为二牛抬杠,用长单直辕犁;少数用一牛耕田,犁有双长直辕,亦有短曲辕。 犁均为铁制,多使用犁壁(鐴土)。 这时在江南地区也推广牛耕,并使用曲辕犁。 (唐)陆龟蒙《耒耜经》中详细记载了江东(今江南)所用曲辕犁的结构和使用功效。 曲辕犁比直辕犁轻巧,犁辕上躬,便于深耕;牵引点低,犁架平稳;犁辕缩短,回转方便。 这是古代步犁中最先进的类型。 惟当时使用此种犁者极少,以用二牛抬杠者为最多。 据文献和考古资料证明,这时边疆地区也在推广铁犁牛耕。 兴修水利 唐代的水利事业有很大发展。 唐前期见于记载的重要水利工程有一百六十多处。 遍布于黄河中下游之南北,南到淮水和长江流域。 一般渠塘,可溉田数百顷。 如开元时在文水(今属山西)所修甘泉渠等,溉田数千顷。 在彭山(今四川眉县)、武陵(今湖南常德)所修堰渠,各溉田一千余顷。 所用灌溉工具也有进步,如辘轳、桔槔、翻车等传统汲水工具,已被普遍使用。 此外,还在江南水田地区出现了一些新的灌溉工具,其中主要的有水车和筒车。 水车和筒车相似,都是用巨型木轮缚若干木桶或竹筒于轮上,随水流转动,将河水汲至高处水槽中,引入沟渠浇灌。 水车在北方也有推广。 水碓、水磨、水碾也在广泛的使用。 水利事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粮食加工都起了重要的作用。 垦田与产量 唐初田地荒芜的很多,后来逐渐垦辟。 至天宝年间,许多高山深谷地带也开垦出来,垦田面积达八百五十万顷。 粮食亩产量也有增加。 天宝八年,官仓存粮达九千六百万石。 青州、齐州一带,米价最低时每斗才五文。 2.手工业唐代的手工业可分为官营和私营。 官营手工业 官营手工业在唐代手工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中央主管官营手工业的最高机构是工部。 官营手工业的产品一般不在市场上出售,只供皇室和官府消费。 官营手工业中的劳动者有工匠、刑徒、官奴婢、官户、杂户等。 官营手工业规模较大,分工较细,又有最好的工匠从事生产,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技术的提高。 但官营手工业强制性劳动的特点突出,束缚了工匠们的劳动积极性。 私营手工业 私营手工业主要是农村的家庭手工业,其产品在纳税后自用有余时,也在市场上出售。 手工业作坊大多集中在城市,有纸坊、毡坊、酒坊、铜坊、染坊、绫锦坊等。 有的作坊规模很大,如定州(今河北定县)富豪何明远,“家有绫机五百张”。 ①由于政府征调手工业者到官营作坊服役,私营手工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 主要手工业部类 唐前期的主要手工业有纺织业、陶瓷业和矿冶业等。 纺织业中以丝织业和麻织业最为重要。 丝织品的主要产地仍在今河北、河南一带。 主要品种有绢、绫、锦、罗、绮、纱等,花色繁多,图案精美,色彩鲜艳,织造精巧。 当时生产的布绝大多数是麻布,麻织品盛产于南方,黄州(今湖北黄冈)的赀布是其中的上品。 毛织品主要产于今西北地区。 棉织品主要产于高昌(今新疆吐鲁番)和岭南一带。 当时棉布称为白叠布,已在内地销售。 唐代的印染技术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夹缬、蜡缬、绞缬等印染方法都广泛流行,印染的花纹十分精美。 陶瓷业在唐代有很大发展,制瓷技术亦有很大进步。 越州(治今浙江绍兴)的青瓷类玉类冰,邢州(治今河北邢台)的白瓷类银类雪,昌南镇(今江西景德镇)的青瓷、白瓷,四川大邑的白瓷,都很有名。 陶器以唐三彩最为著名。 这是一种造型生动、色彩艳丽的铅釉陶器,因主要是青、绿、黄三色,故名三彩。 唐代采矿业比较发达,主要矿产有金、银、铜、铁、锡、铅、矾、水银、朱砂等。 铸造业的规模以铸钱业为首。 玄宗时,政府有铸钱炉九十九处,每年铸钱三十二万七千缗。 另外还有许多私人盗铸钱。 唐代的金属制造加工技术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武则天时曾在洛阳铸造高达一百零五尺的天枢,其下还有周围一百七十尺的铁山。 盛唐的一些精美的金银器,采用了铸造、切削、抛光、焊接、铆、镀、刻凿等工艺。 当时可能已有了手摇脚踏的简单车床。 3.商业与交通唐前期,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商业和交通也迅速发展。 商业与市集 当时的城市仍以政治性城市为主,纯商业性城市极少,但所有政治性城市都在程度不等地迅速增加商业城市的性质。 京城长安既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又是最大的商业城市。 长安城周围七十多里,由宫城、皇城和外郭城等三部分构成。 外郭城是居民区和工商业区,共有一百零八坊和东西两市。 坊是住宅区,市是工商业区。 市内出售货物的店铺称“肆”,经营同类货物的肆集中在同一区域,称“行”。 东市有二百二十行,数千肆,四周还有许多为商人存放和批发货物的邸店。 西市比东市更繁华,而且外商云集,“胡风”甚盛。 当时各大城市和州以及多数县的治所都设有市。 在乡村也有定期进行交易的场所,称为“草市”、“墟”或“集”。 国内交通 唐代的交通相当发达。 国内陆路交通以长安为中心,东至宋(今河南商丘)、汴(今开封),远达山东半岛;西至岐州(今陕西凤翔)、成都;西北至凉州(今甘肃武威),远通西域;北至太原、范阳(今北京);南至荆(今湖北江陵)、襄(今襄樊),远达广州。 国内水路交通有大运河贯通南北,黄河、淮河、长江与南方的许多河流湖泊形成纵横交错的水道网。 国内海运也初具规模,今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地都有沿海航线。 唐代驿传制度也有很大发展。 在水陆交通要道上,大约每三十里设一驿,全国共有驿一千六百四十三所,其中陆驿一千二百九十七所,水驿二百六十所,水陆相兼驿八十六所。 陆驿备有马,水驿备有船,以供官吏往来和文书传递。 在水陆交通线上,还有私人开设的旅店,接待来往客商,供给食宿和马匹等。 国外交通 唐与国外的交通亦甚发达。 主要交通线有西北的陆路和东南沿海的海路。 陆路由洛阳、长安经河西走廊、西域,通往中亚、西亚、南亚和欧洲,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丝绸之路”。 东南海路从广州、扬州、登州(今山东蓬莱)、楚州(今江苏淮安)、明州(今浙江宁波)等港口可达东南亚各国以及新罗、日本、波斯、大食等国。 唐后期唐后期,南方的造船业很发达。 官府经营的造船业规模很大。 刘晏曾在扬子县(今江苏扬州)造船二千余艘。 民间造的大船也很多,著名的俞大娘航船,载重上万石。 从事海外贸易的商船,大者长达二十余丈,载客六、七百人。 在荆南一带,还出现了用脚踏动两轮前进的轮船。 唐后期的造纸业比唐前期更为发达,重要产地多在南方。 益州的麻纸、浙东的藤纸、韶州的竹笺、宣州的宜纸、扬州的六合笺、临川的滑薄纸等都是著名产品。 制茶业在唐后期有很大发展。 茶树的种植遍及南方各地,制茶业具有相当规模。 如歙州祁门县有十分之七、八的人以种茶、制茶为业。 唐德宗时,开始收茶税,后来茶税成为政府的重要税收。 宪宗时,仅浮梁一县每年的茶税就有十五万余贯。 在制茶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唐人陆羽写了《茶经》一书,记述了茶的性状、品质、产地、采制饮用方法及用具等,这是我国也是世界上第一部论茶专著。 唐后期的商业有很大发展,南方商业的发展尤为显著。 长江流域的城市比以前更多,更繁荣。 扬州是漕米、海盐、茶叶等的集散地;许多大食、波斯等国的外商在此经营珠宝等奢侈品,商业十分繁荣。 益州(今四川成都)是西南的政治、经济中心,西南生产的丝织品、食盐、纸张、瓷器等,多由此运销外地,商业也很繁荣。 所以当时谚称“扬一益二”。 即扬州居天下第一,益州居第二。 洪州(今江西南昌)、鄂州(今湖北武汉)都是长江流域繁荣的城市。 苏州、杭州是新兴的商业城市。 在沿海,除广州外,泉州和明州也开始成为重要的对外贸易城市。 由于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原来住宅区“坊”和商业区“市”被严格分开的旧制度,在扬州等一些城市开始打破,商业活动不再局限于市。 在扬州等大城市中出现了夜市,打破了日落闭市的旧制。 在一些大城市中还出现了柜坊和飞钱。 柜坊经营钱物存付,代人保管钱物,向存钱物者收取一定的柜租、凭书帖或信物支付钱物。 这种书帖类似于后世的支票。 飞钱又称便换。 商人在长安把钱交给某道进奏院(驻京办事处)或某军、某使、某富家,然后带着当事人付给的文券,到目的地凭文券取钱。 这种文券类似于后世的汇票。 柜坊和飞钱都是商业发展、交易频繁,营业额巨大的产物。 此制产生后,减少了支付钱币的麻烦,避免了携带重金走远路的危险,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由于商业的发展,唐后期在各州县普遍设置管理商业活动的市令。 在农村的交通要道上出现了更多的草市、墟市,这些市定期交易,交易后即散去。 其中有些草市、墟布生意兴隆,迁来定居从事交易或谋生活的渐多,就发展成为市镇。

环保小知识

(二)公民环保行为规范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别让水空流 我国是世界上12个贫水国家之一,淡水资源还不到世界人均水量的 1/4。 全国600多个城市半数以上缺水,其中108个城市严重缺水。 地表水 资源的稀缺造成对地下水的过量的开采。 50年代,北京的水井在地表下 约5米处就能打出水来,现北京4万口井平均深达49米,地下水资源已近 枯竭。 2.监护水源——保护水源就是保护生命 据环境监测,全国每天约有1亿吨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全国七大水系 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 35个重点湖泊中,有17个被严重污染, 全国1/3的水体不适于灌溉。 90%以上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50%以上城镇 的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 60%-70%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 3.一水多用——让水重复使用 地球表面的70%是被水覆盖着的,约有14亿千立方米的水量,其中有 96.5%是海水。 剩下的虽是淡水,但其中一半以上是冰,江河湖泊等可直 接利用的水资源,仅占整个水量的0.003%左右。 4.阻止滴漏——检查维修水龙头 5.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减少水污染 大多数洗涤剂都是化学产品,洗涤剂含量大的废水大量排放到江河 里,会使水质恶化。 长期不当的使用清洁剂,会损伤人的中枢系统,使 人的智力发育受阻,思维能力、分析能力降低,严重的还会出现精神障 碍。 清洁剂残留在衣服上,会刺激皮肤发生过敏性皮炎,长期使用浓度 较高的清洁剂,清洁剂中的致癌物就会从皮肤、口腔处进入人体内,损 害健康。 6.关心大气质量——别忘了你时刻都在呼吸 全球大气监测网的监测结果表明,北京、沈阳、西安、上海、广州 这五座城市的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日均浓度分别在每立方米 200-500微 克,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标准3-9倍,被列入世界十大污染城市之中。 7.随手关灯—省——度电,少一份污染 我国以火力发电为主、煤为主要能源的国家。 煤在一次性能源结构 中占70%以上。 如按常规方式发展,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至少需要100 亿吨煤当两的能源消耗,这将相当于全球能源消耗的总和,煤炭燃烧时 会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大气,并形成酸雨和造成温室效应。 8.节用电器——为减缓地球温暖化出一把力 大量的煤、天然气和石油燃料被用在工业、商业、住房和交通上。 这些燃料燃烧时产生的过量二氧化碳就象玻璃罩一样,阻断地面热量向 外层空间散发,将热气滞留在大气中,形成“温室效应”,“温室效应” 使全球气象变异,产生灾难性干旱和洪涝,并使南北极冰山融化,导致 海平面上升。 科学家们估计,如果气候变暖的趋势继续下去,海拔较低 的孟加拉、荷兰、埃及、中国低洼三角洲等地及若干岛屿国家将面临被 海水吞没的危险。 9. 减用空调——降低能源消耗 煤炭等燃料在燃烧时以气体形式排出碳和氮的氧化物,这些氧化物 与空气中的水蒸气结合后形成高腐蚀性的硫酸和硝酸,又与雨、雪、雾 一起回落到地面,这就是被称做“空中死神”的酸雨。 全球已有三大酸 雨区:美国和加拿大地区、北欧地区、中国南方地区。 酸雨不仅能强烈 的腐蚀建筑物,还使土壤酸化,导致树木枯死,农作物减产,湖泊水质 变酸,鱼虾死亡。 我国因大量使用煤炭燃料,每年由于酸雨污染造成的 经济损失达200亿元左右。 我国酸雨区的降水酸度仍在升高,面积仍在扩 大。 10.支持绿色照明——人人都用节能灯 “中国绿色照明工程”是我国节能重点之一。 按照该工程实施计划 ,“九五”期间全国将推广节能高效照明灯具。 到2000年争取节约照明 用电220亿千瓦时,并节省相应的电厂燃煤,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粉尘、灰渣及二氧化碳的排放。 11.利用可再生资源—别等到能源耗竭的那一天 人类目前使用的能源 90%是石油、天然气和煤。 这些燃料的形成过 程需要亿万年,是不可再生的资源。 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能则 是可再生的,被称为可再生能源。 人们把那些不污染环境的能源称为“ 清洁能源”。 12. 做“公交族”——以乘坐公共交通车为荣 我国首都北京有近120万辆机动车,仅为东京和纽约等城市机动车拥 有量的1/6。 但是每辆车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却比国外同类机动车高 3-10 倍。 北京大气中有73%的碳氢化合物、63%的一氧化碳、 37%的氮氧化物 来自于机动车的排放污染。 13.当“自行车英雄”——保护大气,始于足下 在欧洲,很多人为了减少因驾车带来的空气污染而愿意骑自行车上 班,这样的人被视为环保卫士而受到尊敬。 美国的报纸经常动员人们去 超级市场购物时,尽量多买一些必需品,减少去超市的次数,以便节省 汽油,同时减少空气污染。 颇有影响的美国自行车协会一直呼吁政府在 建公路时修自行车道。 在德国,很多家庭喜欢和近邻用同一辆轿车外出 ,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为洁净城市空气,伊朗首都德黑兰规定了“ 无私车日”,在这一天,伊朗总统也和市民一道乘公共汽车上班。 在我国上海,一些公司职员经常合乘一辆出租车,名曰:“拼打”。 14.减少尾汽排放——开车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 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对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应 当采取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汽车,不得制 造、销售或者进口。 15.用无铅汽油——开车人的选择 使用含铅汽油的汽车会通过尾气排放出铅。 这些铅粒随呼吸进入人 体后,会伤害人的神经系统,还会积存在人的骨骼中;如落在土壤或河 流中,会被各种动植物吸收而进入人类的食物链。 铅在人体中积蓄到一 定程度,会使人得贫血、肝炎、肺炎、肺气肿、心绞痛、神经衰弱等多 种疾病。 16.珍惜纸张——就是珍惜森林与河流 纸张需求量的猛增是木材消费增长的原因之一,全国年造纸消耗木 材1000万立方米,进口木浆130多万吨,进口纸张400多万吨,这要砍伐 多少树木啊!纸张的大量消费不仅造成森林毁坏,而且因生产纸浆排放 污水使江河湖泊受到严重污染(造纸行业所造成的污染占整个水域污染 的30%以上)。 17.使用再生纸——减少森林砍伐 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只有世界平均值的1/4。 据统计,我国森林在10年 间锐减了23%,可伐蓄积量减少了50%,云南西双版纳的天然森林,自50 年代以来,每年以约1.6万公顷的进度消失着。 当时55%的原始森林覆盖 面积现已减少了一半。 18.替代贺年卡——减轻地球负担 礼节繁多的日本人近年来也在改变大量赠送贺年卡的习惯。 一些大 公司登广告声明不再以邮寄贺年卡表示问候。 我国的大学生组织了“减 卡救树”的活动,提倡把买贺卡的钱省下来种树,保护大自然。 19.节粮新时尚——让节俭变成荣耀 我国有1.3亿多公顷耕地,占世界耕地的7%。 人均耕地不及世界人均 值的47%,东部600多个县(区)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05 公顷的警戒线。 20.控制噪声污染——让我们互相监督 噪声会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也会对人的听力造成损害。 噪声对人 的神经系统和心工程血管系统等有明显影响。 长期接触噪声的人,会产 生头痛、脑胀、心慌、记忆力衰退和乏力等症状。 低频噪声使人胸闷、 恶心。 噪声还会影响消化系统,可以导致冠心病和动脉硬化。 21.维护安宁环境——让我们从自己做起 德国规定,在室内使用音响设备时,音量以室内能听清美国法律规 定在学校中设置有关噪声的课程。 英国规定,广告宣传、娱乐和商业活 动不得使用音响设备,夜间不得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设备。 日本规定要 控制餐饮业夜间作业产生的噪声和使用音响设备进行宣传产生的噪声为 限;车辆不得产生影响他人的、不必要的噪声,禁止汽车不必要的空转。 22.认“环境标志”——选购绿色食品 已被中国绿色标志认证委员会认证的环保产品有低氟家用制冷器具 、无氟发用摩丝和定型发胶、无铅汽油、无镉汞铅充电电池、无磷织物 洗涤剂、低噪声洗衣机、节能荧光灯等。 这些环境标志产品上贴有“中 国环境标志”的标记。 该标志图形的中心结构是青山、绿水、太阳,表 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外围的10个环表示公众共同参与保护环境。 23.用无氟制品——保护臭氧层 臭氧层能吸收紫外线,保护人和动植物免受伤害。 氟里昂中的氯原 子对臭氧层有极大的破坏作用,它能分解吸收紫外线的臭氧,使臭氧层 变薄。 强烈的紫外线照射会损害人和动物的免疫功能,诱发皮肤癌和白 内障,会破坏地球上的生态系统。 1994年,人们在南极观测到了至今为止最大的臭氧屋空洞,它的面 积有用2400平方千米。 据有关资料表明,位于南极臭氧层边缘的智利南 部已经出现了农作物受损和牧场的动物失明的情况。 北极上空的臭氧层 也在变薄。 目前,最早使用CFC(氟里昂是CFC物质中的一类)的24个发 达国家已签署了限制使用CFC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90年的修订案将 发达国家禁止使用CFC的时间定位在2000年。 1993年2月,中国政府批准 了《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方案》,确定在2010年完全淘汰消耗 臭氧层物质。 24.选无磷洗衣粉——保护江河湖泊 我国生产的洗衣粉大都含磷。 我国年产洗衣粉200万吨,按平均15% 的含磷量计算,每年就有7万多吨的磷排放到地表水中,给河流湖泊带来 很大的影响。 据调查,滇池、洱海、玄武湖的总含磷水平都相当高,昆 明的生活污水中洗衣粉带入的磷超过磷负荷总量的50% 。 大量的含磷污 水进入水源后,会引起水中藻类疯长,使水体发生富营养化,水中含氧 量下降,水中生物因缺氧而死亡。 水体也由此成为死水、臭水。 25.买环保电池——防止汞镉污染 我们日常使用的电池是靠化学作用,通俗地讲就是靠腐蚀作用产生 电能的。 而其腐蚀物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污染物——镉、汞、锰等。 当 其被废弃在自然界时,这些有毒物质便慢慢从电池中溢出,进入土壤或 水源,再通过农作物进入人的食物链进入人的食物链。 这些有毒物质在 人体内会长期积蓄难以排除,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肾脏和骨骼, 有的还能够致癌。 电池可以说是生产多少废弃多少;集中生产,分散污 染;短时使用,长期污染。 26.选绿色包装——减少垃圾灾难 每人每天丢掉的垃圾重量超过人体平均重量的五六倍。 北京年产垃 圾430万吨,日产垃1.2万吨,人均每天扔出垃圾约1千克,相当于每年堆 起两座景山。 我国目前垃圾的产生量是1989年的4倍,其中很大一部分是 过度过包装造成的。 不少商品特别是化妆品、保健品的包装费用已占到 成本的30%—50%。 过度包装不仅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也加重了消费者的 经济负担,同时还增加了垃圾量,污染了环境。 27.认绿色食品标志——保障自身健康 目前,全国有绿色食品生产企业300多家,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开发生 产的绿色食品达700多种,产品涉及饮料、洒类、果品、乳制品、谷类、 养殖类等各个食品门类。 其它一些绿色食品,如全麦面包、新鲜的五谷 杂粮、豆类、菇类等也是对人体健康很有益处的。 28.买无公害食品——维护生态环境 食品污染源:一是工业废弃物污染农田、水源和大气,导致有害物 质在农产品中聚集;二是化学肥料、农药等在农产品中残留;三是一些 化学色素、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不适当使用;四是储存加工不当导致的 微生物污染。 水果和蔬菜上的农药侵入人体数年后,就会通过癌症和免 疫系统、激素分泌系统及生殖系统的紊乱表现出来。 29.少用一次性制品——节约地球资源 那些“用了就扔”的塑料袋不仅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使垃 圾量剧增。 我国每年塑料废弃量为100多万吨,北京市如果按平均每人每 天消费一个塑料袋计算,每个袋重4克,每天就要扔掉4.4克聚乙烯膜, 仅原料就扔掉近4万元。 如果把这些塑料铺开的话,每人每年弃置的塑料 薄膜面积达240平方米,北京1000万人每年弃置的塑料袋是市区建筑面积 的2倍。 30.自备购物袋——少用塑料袋 在德国,不少超市里的塑料袋不是免费提供的,这是为了减少塑料 袋的使用。 很多德国人买东西时,习惯提着布兜子,或直接将货物装到 车上,不用塑料袋。 一些家庭主妇为了少用塑料袋而挎着硕大的藤篮上 街购物。 德国的旅馆也不提供一次性的牙刷、牙膏、梳子、拖鞋。 饭店 里都使用不锈钢刀叉,高温消毒后再重复使用。 31.自备餐盒——减少白色污染 环境浪潮使生产一次性产品的行业正在走下坡路,很多国家在开发 生产可降解塑料,使其在使用过后能够在自然界中化解;有的国家已淘 汰使用塑料,而用特种纸包装代替。 很多国家提倡包装物的重复使用和再生处理。 丹麦、德国规定,装 饮料的玻璃瓶使节后经过消毒处理可多次重复使用,瑞典一家最大的乳制品厂推出一种可以重复使用75次的玻璃奶瓶;一些发达国家把制造木杆笔视为“夕阳工业”,开始生产自动铅笔。 32.少用一次性筷子——别让森林变木屑 一次性筷子是日本人发明的,日本的森林覆盖率高达65%,但他们却 不砍伐自己国土上的树木来做一次性筷子,全靠进口。 我国的森林覆盖 率不到14%,却是出口一次性筷子的大国。 我国北方的一次性筷子产业每 年要向日本和韩国出口150万立方米,减少森林蓄积200万立方米。 33.旧物巧利用——让有限的资源延长寿命 全球性和生态危机使人们不得不考虑放弃“牧童经济”,而接受“ 宇宙飞船经济”观念。 前者把自然界当作随意放牧、随意扔弃废物的场 所;后者则非常珍惜有限的空间和资源,就像宇宙飞船上的生活一样, 周而复绐,循环不已地利用各种物质。 34.交流捐赠多余物品——闲置浪费,捐赠光荣 35.回收废塑料——开发“第二油田” 不少废塑料可以还原为再生塑料,而所有的废塑料——废餐盒、食 品袋、编织袋、软包装盒等都可以回炼为燃油。 1吨废塑料至少能回炼 600千克汽油和柴油,难怪有人称回收旧塑料为开发“第二油田”。 36.回收废电池——防止悲剧重演 “痛痛病”和“水俣病”都是在日本发生的工业公害病。 这是由于含镉或汞的工业废水污染了土壤和水源,进入了人类的食物链。 “水俣 病”是汞中毒,患者由于体内大量的积蓄甲基汞而发生脑中枢神经和末 梢神经损害,轻者手足麻木,重者死亡。 “痛痛病”是镉中毒,患者手 足疼痛,全身各处都很容易发生骨折。 得这种病的人都一直喊着“痛啊 !痛啊!”,直到死去,所以被叫做“痛痛病”。 由于普通土干电池都 含有这两种有毒金属元素,所以说电池从生产到废弃,时刻都潜伏着污 染。 电池的回收势在必行! 37.回收废纸——再造林木资源 回收1吨废纸能生产好纸800千克,可以少砍17棵大树,节省3立方米 的垃圾填埋场空间,还可以节约一半以上的造纸能源,减少35%的水污染 ,每张纸至少可以回收两次。 办公用纸、旧信封信纸、笔记本、书籍、报纸、广告宣传纸、贷物 包装纸、纸箱纸盒、纸餐具等在第一次回收后,可再造纸印制成书籍、 稿纸、名片、使条纸等。 第二次回收后,还可制成卫生纸。 38.回收生物垃圾——再生绿色肥料 垃圾混装是把垃圾当成废物,而垃圾分装是把垃圾当成资源;混装 的垃圾被送到填埋场,侵占了大量的土地,分装的垃圾被分送到各个回 收再造部门,不占用土地;混装垃圾无论是填埋还是焚烧都会污染土地 和大气,而分装垃圾则会促进无害化处理;混装垃圾增加环卫和环保部 门的劳作,分装垃圾只需我们的举手之劳。 39.回收各种废弃物——所有的垃圾都能变成资源 北京的生活垃圾中,每天约有180吨废金属可回收。 铝制易拉罐再制 铝,比用铝土提取铝少消耗71%的能量,减少95%的空气污染;废玻璃再 造玻璃,不仅可节约石英砂、纯碱、长石粉、煤炭,还可节电,减少大 约32%的能量消耗,减少20%的空气污染和50%的水污染。 回收一个玻璃瓶 节省的能量,可使灯泡发亮4小时。 40.推动垃圾分类回收——举手之劳战胜垃圾公害 “Recycle(回收再生)是世界性的潮流和时尚,分类垃圾箱在许 多国家随处可见,回收成为妇孺皆知的常识。 欧盟各国自1990年以来为 推行“零污染”的经济计划努力;德国开始实施循环经济和垃圾法,旨在要从“丢弃社会”变成“无垃圾社会”;奥地利制订法规,要求到2000 年废物回收率达到80%;法国要求回收75%的包装物,规定只有不能再处 理的废物才允许填埋;瑞典的新法规要求生产者对其产品和平共处包装 物形成的废物负有回收的责任;美国一些州政府从1987年开始制定了回收的地方法规。 41.拒食野生动物——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 在恐龙时代,平均每1000年才有一种动物绝种;20世纪以前,地球 上大约每4年有一种动物绝种;现在每年约有4万种生物绝迹。 近150年来 ,鸟类灭绝了80种;近50年来,兽类灭绝了近40种。 近100年来,物种灭 绝的速度超出其自然灭绝率的1000倍,而且这种速度仍有增无减。 42.拒用野生动植物制品——别让濒危生命死在你手里 生物多样性:一是指生态系统多样性,如森林、草原、湿地、农田 等;二是物种多样性,即自然界有上千万种生物,是丰富多彩的;三是 遗传多样性,即基因多样性,是指在同一种类中,又有不同的个体或品 种,我国是最旱的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之一。 43.不猎捕和饲养野生动物——保护有脆弱的生物链 我国已建立400多处珍稀植物迁地保护繁育基地、100多处植物园及 近800个自然保护区。 我国于1988年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列入陆生野生动物30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大熊猫、金 丝猴、长臂猿、丹顶鹤等约90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小熊猫、穿 山甲、黑熊、天鹅、鹦鹉230种。 44.制止偷猎和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行使你神圣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产品。 商业部规定,禁止收购和以任何形式买卖国 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产品(包括死体、毛皮、羽毛、内脏、血、骨、肉 、角、卵、精液、胚胎、标本、药用部分等)。 我国也是《濒危野生动 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成员国之一。 45.做动物的朋友——善待生命,与万物共存 为挽救野生动物和生存,一些人捐钱“认养”自然保护区中的指定 动物,并像看望亲属一样去定期看望它们。 北京部分大学生假期到云南 动员当地人保护原始森林和栖息于那里的珍稀动物滇金丝猴。 很多人常 去濒危动物保护中心,吊唁已灭绝的野生动物。 在美国,一些孩子像对 待朋友一样给动物园的动物过生日。 一位世界著名歌手在上海举办了一 次特殊的音乐会,听众是海里那些濒临灭绝的鲸。 46.不买珍稀木材用具——别摧毁热带雨林 资料表明,大约1万年以前地球有62亿公顷的森林覆盖着近1/2的陆 地,而现在只剩28亿公顷了。 全球的热带雨林正以每年1700万公顷的速 度减少着,等于每分钟失去一块足球场大小的森林。 照此下去,到本世 纪末,世界森林面积将再减少2.25亿公顷,用不了多少年,世界热带森 林资源就可能被全部毁坏殆尽。 47.植树护林——与荒漠化抗争 森林的消失意味着大面积的水土流失、荒漠化的加速。 目前全球有 100多国家,9亿人口和25%的陆地受到荒漠化威胁,每年因荒漠化造成的 直接经济损失达400多亿美元。 我国受荒漠化影响的地区超过国土总面积的1/3,生活在荒漠地区和 受荒漠影响的人口近4亿,每年因荒漠化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40亿元以上。 48.领养树——做绿林卫士 印度加尔各答农业大学德斯教授对一棵树的生态价值进行了计算: 一棵50年树龄的树,产生氧气的价值约美元;吸收有毒气体、防止 大气污染价值约疲于奔美元;增加土壤肥力价值约美元;涵 养水源价值美元;为鸟类及其他动物提供繁衍场所价值美元 ;产生蛋白质价值2500美元。 除去花、果实和木材价值, 总计创值约 美元。 49.无污染旅游——除了脚印,什么也别留下 国际上已把对环境与自然生态总资源的核算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的富 裕程度的内容之一,联合国公布的世界各国人均财富的报告中,澳大利 亚的经济富裕程度虽然不及美、日等国,却因拥有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 而被排名为人均财富第一,中国被列为第163位。 50.做环保志愿者——拯救地球,匹夫有责 做一个环境志愿者已成为一种国际性朝流。 很多大公司在录用人才 时,特别注意应征者是否有参加环保公益活动的记录,以此来判断其责 任感和敬业精神。 据报道,美国18岁以上的公民中有49%的人作过义务工 作,每人平均每周义务工作4.2小时,相当于2000亿美元的价值。 在日本 及欧洲各国,做环保志愿者也是公民普遍的常规行动。 在我国,做环保 志愿者日益成为风尚。 各地公民自顾去内蒙古恩格贝沙漠植树;深圳市 民自发到长江源头建自然保护站;北京大学生周末去社区进行垃圾分类宣传;西安有“妈妈环保志愿者活动日”;吉林志愿者多次组织大规模 环保公益活动……这些行动影响着更多的人,环保志愿者的队伍正在不断扩大。

标签: 尽量一次性出售所有同类货物 一次性出手 在同一目的地进行交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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